曲阜地接旅行社经营管理与服务规范
作者:山东曲阜海峡地接旅行社 时间:2021-07-28 16:07:16 来源:原创
依照全市旅游市场监管监督管理工作部署,为加强曲阜地接旅行社市场监管与治理整顿工作成效,根据《旅游法》《旅行社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曲阜地接旅行社经营管理管理与服务规范提示如下所示:
一、禁止旅行社超经营范围经营管理和宣传策划,旅行社不可非法出让旅行社业务经营管理许可证,不可以授权委托、授权等方式由不具有相对资格的旅行社代理组织招揽游客。旅行社为招揽、组织游客发布的信息一定要真实性准确无误,不可进行虚假广告,欺诈游客。
二、旅行社组织和安排旅游活动,应该与游客签订合同书并对旅游合同的主要内容给出真实性、准确无误、完整的表明,规范使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电子合同示范文本。规范旅行社与旅游景点、餐馆、旅游汽车公司等企业间的合同书行为。旅行社应该与其导游员的导游依规签订劳动合同书,付款劳务报酬,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三、旅行社组织旅游活动应该向合格的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不可雇佣无旅游营运资格的“黑车”,旅游团不可进入到违规建设、证照不全的“黑景区”“黑店”。旅行社及其从业人员组织、接待游客,不可安排参观或者参与违反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的项目或活动。
四、曲阜地接旅行社不可以低于旅游成本的不合理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导欺骗游客,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兜售旅游商品获取回扣、提成等不正当利益。未经游客同意,旅行社不可在旅游合同约定之外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强制安排购物或提供其他有偿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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